20190505 – 撒母耳的統治
/在: Sermon /通過: AACC
講員:孫偉光牧師
經文:撒上7:3-17
信息大綱
引論:統治,好像是政治問題,與我們無關,其實大有關係。
本論:以色列人佔領迦南後,非利士人是最大的敵人。撒母耳作了士師(國家領袖) 後,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打敗兩次,連約櫃也被擄去。但約櫃在非利士人中引 起很多災難,使他們終於把約櫃送回。撒母耳統治的風範:
- 專一事奉神
- 不在乎哀哭v2
- 乃在乎專一v3-4
- 今天的偶像
2.不放棄禱告
- 真誠的禱告v5-6
- 不住的禱告v7-8
- 禱告的效果v9-10
3. 讓神來工作
- 神的幫助v12-13
- 收回失地v14a
- 境內和平v14b
結論:經文沒有提撒母耳的治國方法、經濟方案、軍事建設。
這些都重要,但不是最重要。
最重要是榜樣:撒母耳的專一、禱告與依靠
道德的榜樣 12:2-4
撒母耳的失敗 8:1-3
榜樣是:行在前面12:2b;提前3:4-5
20190428 – 基督來臨的震撼力
/在: Sermon /通過: AACC20190421 – 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在: Sermon /通過: AACC20190414 – 教會與社會
/在: Sermon /通過: AACC
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腓立比書2:14-16
信息大綱
- 14你們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15好使你們無可指責,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這世代中要像明光照耀,16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使我在基督的日子得以誇耀我沒有白跑,也沒有徒勞。大綱:
1.教會在哪裡存活(where)
2.教會有什麼角色(who)
3.教會要如何去做(how)
20190407 – 律法與應許的微妙關係
/在: Sermon /通過: AACC
講員:梁健雄傳道
經文:加拉太書3:15-25
信息大綱
- 引言
律法與應許是基督信仰內一個核心的題目。我們既然得著神的赦罪之恩,接受這恩典的唯一條件就是信心,任何外加的條件都會扭曲了福音,那麼守律法/規則對我們的意義何在?
大綱:
- 其實一早已應許! (3:15-18)
- 既然如此,為何有律法? (3:19-22)
- 現在,“信”已經來到! (3:23-25)
結論:願我們一同向真信心邁進,超越律法條文表面的規則,作個能履行律法真義卻
不被律法捆綁的人!
分享問題:
1) 律法無法做到什麼? 能夠做到什麼?
2) 部份基督待容易陷入過於遵守律法的試探、死守規則,他們有什麼問題?面對這些人你會對他們說什麼?
3) 對於基督徒,律法還有什麼用? 我們應如何看待社會法律、教會的規則等?
4) 救恩和律法的分別是什麼?
5) 為什麼人需要先知道神是一位有律法的神才能體會耶穌的死是好消息?你該怎樣去傳這個好消息(福音)?
20190331 – 作個醒目(xǐngmù)的基督徒
/在: Sermon /通過: AACC
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加拉太書3:1-14
信息大綱
- 不只知道耶穌釘十架,還要接受是為我被釘死(1,13-14)
2. 不只以聖靈開始,還要以聖靈完成人生目標(2-5)
3. 不只相信有神,還要經歷神對我們的應許(6-9)
20190324 – 聆聽神的聲音
/在: Sermon /通過: AACC
講員:孫偉光牧師
經文:撒上3章
信息大綱
引論:耳朵是個奇妙的器官,聽覺是最後才失去的感覺。
本論:聖經出現多次「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經文好像很簡單,就是神四次向一位小孩說話。
它指出一個悲哀:人的聽覺出了問題
- 神的話稀少v1
- 不應該如此
- 有耳而不聽
- 向小孩說話v4-5
- 祭師的遲鈍
- 第二次說話v6a
- 以利聽不見v6b
- 第三次說話v7-8;詩篇62:11;伯33:14;拿3:1-2
- 嚴重的警告
- 不願意聽的事v11;耶19:3
- 災禍必然臨到v12-14
- 小孩警告大人v15、18
結論:神的同在、人的認可v19-20
神的啟示、人的傳揚v21
問題討論:
- 第1節說:「孩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為什麼第7節又說他未認識耶和華呢?
- 第1節又說:「在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語氣表明這是否一個正常的現象?
- 其實神向撒母耳說的話是關於以利的,為什麼不直接向以利說?
- 以利為什麼要到第三次才明白是神呼喚這小孩?
- 神在之前(2:31-34)不是已經藉著一位先知(2:1)向以利宣告了祂會降禍給他的後代嗎?
- 你覺得小孩子對神是否比大人更敏銳?自由分享
- 遲鈍好像不是一件罪,但對神遲鈍是什麼一回事?會有什麼後果?
- 為什麼一些人到了某個年紀便無法把別人的意見聽進去?是面子問題?自由分享。
- 一個人每天看聖經,會否陷入「有耳聽不見」的局面?
- 如果有兩位弟兄姊妹向我們提出同一個意見,可否不理?如果一篇道我們聽過兩次,是否浪費時間?
20190317 – 堵塞破口
/在: Sermon /通過: AACC20190310 – 按照福音生活
/在: Sermon /通過: AACC
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加拉太書2章15-21節(和修本)
信息大綱
- 稱義,因著信(15-18)
- 生死,是基督(19-20)
- 活現,神的恩(21)
經文的查考與分享
- 背景題:
1.1 彼得在安提阿教會因犯了什麼過錯而招致保羅的當面指正?
1.2 除了使徒彼得外,還有誰也犯了相同的錯誤?
2. 分享題:
保羅在第14節指正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沒有按福音的真理來正直的行事(參馮蔭坤的《加拉太書註釋》)
2.1 團契有什麼是「沒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的」?
2.2「我」有什麼是「沒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的」?
3. 第15-16節的「我們」是指保羅和彼得。關於以下幾件事,保羅對彼得有什麼提醒:
@ 稱義
@ 信耶穌基督
@ 遵行律法
4. 因受到那些「從雅各來的人」(12)的質疑,保羅堅定地回答說:「絕對不是!」(17)
4.1 保羅被質疑什麼?
4.2 保羅的「絕對不是」是指著什麼?
5. 第19-21節,保羅的說話具有兩種功能,(1)為自己的立場辯護,和(2)宣告自己的人生志向。
5.1 信徒「向律法死」又「向神活」是什麼意思?
5.2 不再活著的「我」與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我」:兩個「我」是什麼意思?
5.3 你今天的「我」是哪一個的我?為什麼?
6. 保羅最後的宣告:我不廢掉神的恩(21)。
6.1 保羅給出什麼原因?
6.2 基督徒的生活會廢掉神的恩嗎?每個人都舉一例。
6.3 基督徒的生活怎樣過能彰顯神的恩?每個人都舉一例。
7. 全段經文,哪一句最能感動你呢?自由分享。
